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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是在餐饮店上班,职务服务员,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们。,每个月15号发上一个月的工资,23号我从公司离职,公司不予发工资,请问我可以投诉吗。

劳动纠纷
2019-03-10 02:31:4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具体金额有多少,我们可以采取发律师函的形式要求对方支付工资
    追问:因为在离职的前一个月,我有弄坏了公司的冰箱,应该是小问题,后面公司维修好了大概维修费用在50到100左右。当时公司说维修费不用我承担。后期我提出离职,公司经理便说,我的工资扣了冰箱的维修费用。现在我可以承担维修费用,但是工资全部扣除也太不合理。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公司照常发给我工资吧。
  •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1.最后一次向老板明说让他支付你所有所欠工资.并明确告诉他如果他还不给,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2.如果他不给.协商不成,不要拖,马上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
    3.经仲裁委批准决定受理的案件,你在办理受理或应诉手续时各预交仲裁费。案件结束后,仲裁费根据案件的处理情况,按照当事人各自实际应当支付的仲裁费数额交纳。
    4.在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胜诉,不需要支付仲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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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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