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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从总包工,分包的小包工头。有个工人受伤了。九级伤残,还有误工费,公司说买了保险,他们不负责误工费。

劳动纠纷
2019-02-22 02:45: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先由保险公司赔,不足部分由单位赔偿。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若你和工人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工人在工作时受伤,按照工伤损害赔偿进行赔偿。2、你跟工人之间属于雇佣关系;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所以,工人工作中受伤,雇主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可以要求你赔偿;5、所以,你应该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6、对方打伤你的,你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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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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