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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试用期间辞职,但没有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他们现在每天按三倍工资扣除我的劳动报酬,请问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2-09 11:01: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可提请劳动仲裁维权。。。。。
  •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 没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或被辞退,工资应该结算到工作的最后1天。并且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
    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 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应按出勤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只有提供了劳动,就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按出勤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劳动者违法解除合同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对损失承担举证责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沟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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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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