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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在工作中人为受伤,雇主已垫付费用3500元,在治疗期间从不合雇主商量,能多花钱就多花。他自己买有意外保险,这样的事雇主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1-07 13:44: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员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综上,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 意外保险内容:
    保障对象
    意外是无处不在不可预见的,人人都需要意外险,在投保了综合意外险之后,个人还应结合自身工作、出行特点购买相应具体的意外险。
    第一种:保障范围比较广泛的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为一年,除违法犯罪造成的身故和残疾以外,只要是因为各种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都是保险责任。
    第二种:针对出行的极短期意外险产品,通常保障期限在几天到十几天不等。比如随着黄金周出游热潮升温的旅游险,这种保险除了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残疾进行赔偿外,还包含因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
    第三种:针对交通工具的意外险,保障期限也为一年,可以承保因为乘坐汽车、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出现的意外伤害。
    经常驾车出行的人,一定要为自己投保充足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常出差的人士,还应该投保一份交通工具综合意外险,能够额外增加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及出租车的保障。
    经常外出旅游人要特别关注旅游意外保险。
  •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中的一种,而人身意外保险属于商业保险的范畴。因此工伤保险与人身意外保险实质上是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对于大多数用人单位而言,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而是否参加商业保险,则有各单位自行决定。  我国《建筑法》还特别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因此对于这部分既缴纳了公司保险又缴纳人身意外保险的职工,这些职工在发生工伤后,除了按照《公司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公司保险待遇外,还可以根据与商业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约定,享受相应的商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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