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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朋友借钱,现在被起诉了,朋友也承认这笔钱,我可以把这笔钱转到朋友头上吗

债权债务
2019-02-13 09:43:3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如果把这笔钱转给朋友,必须经过出借人的同意。
    追问:那没有经过同意就不行吗
    解答:债权人不同意,肯定是不行的。
  • 借钱被起诉的: 
    1、法院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如果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因对方借钱不还而向法院起诉的程序主要是:
    1、由原告准备好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资料(如果被告是单位的,则应该提供工商登记信息、组织机构代码证)、诉状和相应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庭进行立案。
    其中的诉状和证据材料应该向法院提交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法院决定受理后,按法院通知交纳案件受理费。
    3、进行开庭审理去调解或判决。
    4、调解或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借款的,原告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情况,起诉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
    (4)其他证据。
  • 借钱不还被起诉到法院后:
    经人民法院调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中止执行,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如有恶意转移,可向人民法院,债务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中止执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执行人为债务人的破产申请的;(2)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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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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