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报社发免费的报纸,一天工作3个小时,差不多4年了,半年一签劳动合同,一小时14块的报酬,一周工作5天,另外国家节假日也放假,半个月发一次工资,现在合同到期了,了,不给任何补偿我,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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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补偿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您在那边工作四年,可以得到四个月的补偿金。有需要可以联系我,我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案件,可以帮您要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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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补偿,您这边可以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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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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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看合同具体的条款才能判断是否能主张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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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