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妆品公司因为让电放了员工10天长假。 我是新来的员工他们长假放好后我才去上班的。现在有个问题 他们本来的员工星期六上班算补班。但是我是新员工没有欠工时单位也要求补班不算加班也不算调休~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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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劳动仲裁维权的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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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要如何计算?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计算方式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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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加班费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国家规定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 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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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