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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租房签了半年的合同,押一付三,6月开始,付到9月,现在我想不租了,房东要求我8月搬出去,而且不退押金不退9月房租。这样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1-03 11:50: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们之前的租房协议是怎么签的?
  •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超过6个月的应当书面约定,没有书面约定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那么你和房东双方都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任何租赁人都没有为出租房找下一个租赁人的义务,房东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押金是属于你的财产,房东必须无条件退换。正常途径:将房东起诉至人民法院,有押金条就行,不需要其他书面合同!
  •   房东不退给房租有两种情况:  一、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未签署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  2、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你好,你们有没有租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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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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