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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爷爷有四个子女,我是大儿子的女儿,我父亲去世没几年,爷爷过世了,这些年我与我妈住在爷爷奶奶家中照顾爷爷奶奶数年。 爷爷过世后我们才被赶出去。 按正常房产将有四个子女共同继承,但是我父亲去世 。 我是否有权利继承我爷爷房产的四分之一?代替我爸爸的那一份? 如果有权利,那我的叔叔姑姑们,也就是我爷爷其他儿女,是否能在我跟我妈不在场的情况下,将房产买到其中一个儿女名下,抛开我与我妈三人私分?我该如何预防维护自己的利益

继承
2019-03-05 18:05: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可以代位继承,其次,如果他们偷偷分遗产,那么不作效,你可以要求重新分割。
  • 法定继承下,子女可以共同继承遗产,平分或者协商分割。有遗嘱,优先按遗嘱分配遗产。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
    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 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为,父亲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得继承。
  • 父辈留下的房产,子女都有继承权。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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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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