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癫痫患者,还是四级残疾,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车没房,没存款,现在和父母在一起,我的户口独立,离异。街道上因为我和父母在一起就说要查父母的收入,这样的话,我就超过了最低生活标准,被取消了低保,我找了街道,街道说政策要求十二种重大疾病的要查监护人的收入来计算生活费,如果想拿到低保,我要另外成家找房居住。我不明白的是我这样的谁会和我结婚,我哪有钱再买房?难道我这样找不到工作的还不如一个肢体残疾,能有部分收入的残疾人吗?难道我要变成一个纯粹的啃老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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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可以到民政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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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方式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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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