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出车祸,对方全责为什么还要我在(伤人事故快速处理申请书)上签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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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认定书与这个申请书是两码事,申请书要看看内容才知道能不能签订,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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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对方全责,及时报案很重要
保险车辆若发生道路保险事故后,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保险车辆若发生非道路(如小区等)保险事故后应向公安管理部门报案,并及时(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车辆若发生涉及人伤的保险事故,应及时抢救伤者、严重人伤向医疗部门报案,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向医疗核损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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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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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签字,与责任无关的,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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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