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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可雇用临时工吗?

劳动纠纷
2019-06-01 12:56: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伤职工要求赔偿数额过高,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救济。
      合法注册的个体户,是法定的用人单位。个体户雇工,遭受职业伤害的,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对工伤职工赔偿要求过高的,双方可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上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的,个体户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 个体工商户要想给员工缴纳社保,首先需要先开户:
    一、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开户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市该区的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申请参保时从事个体经营且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含外地执照)和《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补缴历年的,还应提供其最早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者《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对不能提供的应提供以下原始资料其中之一,作为依据:
    ①.工商行政部门收取个体登记费(开业、变更)、行管费的发票;
    ②.个体协会收取会费的发票;
    ③.个体协会会员证;
    ④.原始的完税凭证;
    ⑤.工商注册登记资料;
    ⑥.缴纳工商注册登记费的发票等。
    二、开户后给员工缴纳保险流程:
    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单位公章到劳动局就业窗口办理就业开户(一般是填写一个申请表),通过后还是带着以上东西到劳动局社保窗口办理保险开户,就可以缴纳保险了。
    一般流程是:给员工办理用工招用(也就是就业窗口),然后办理保险缴纳(保险窗口),每月给劳动局交去相应的保险费就可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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