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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跟我的老婆因为感情不和,所以我想要离婚了,我的老婆在我们结婚的时候,他向他的朋友借了很多钱,我的老婆是很喜欢赌博的,所以在离婚的时候我觉得这些钱应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吧,我想请问一下,哪些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我要怎么区别?

民事相关
2018-08-21 15:12: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来看,你的老婆在结婚的时候经常赌博,并且欠下了巨额赌债,那么这种情况下,她的这些赌债是她自己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就算是在婚姻缔结期间。因为她在外面欠的债务是用于她自己个人赌博用的。
  • 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赌博欠债,都不是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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