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2004年在我妈妈不知情的情况下为吴某担保了5万元钱,今年信用社在追缴无效的情况下,于今年7月10日把吴某和我爸爸及另外一个担保人告上法庭,要求三方一次性偿还本息75000余元,请问:我爸爸现在没有固定收入,法院能把身为教师的我的母亲作为被执行人执行吗??法院在宣判时,会把它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吗??
先在这里谢谢,希望看到我的求助的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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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该担保债务和你母亲没有任何关系,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对本回复满意敬请采纳,如还有问题欢迎和本律师进行一对一咨询,本律师将竭诚的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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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担保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设立,所以,这笔债务也不应当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不应当执行你母亲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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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