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6月份在网上看到商场租赁商铺信息,于是加微信群详细了解并最终确定租下了某商场的一处重新规划待改造的位置欲经营水吧,水吧系压三付一形式缴纳租金。通过微信群主引荐商场一工作人员D,D私下要求交付6万元入场费,于是我6月19给付D定金1万元,6月26日付清其余5万元,有支付宝转账记录。26日当天双方签订合同一式5份,合同注明7月1日至7月15日为进场装修日期,即免租期。由于我是个人加盟品牌经营,而D称商场必须对接公司,于是D主动以其参与管理的公司代我与商场签订合同,合同上公章为D管理的公司,签字系我本人。随后,D以合同需回商场加盖公章为由将合同全部拿走,并让我接洽商场的C总办理后续事宜,至此我手里没有租赁合同等能主张权利的相关凭证。6月底,按照D微信上的要求,我于7月1日将押金,一个半月租金,装修保证金等费用共计7万余元给付商场,有网上转账凭证。后我一直催促也未能收到入场通知,商场方以种种理由拖延时间,直到8月初,才通知我入场,但商场已经耽误了我最佳的经营时间,所以我想要回我付给商场的7万余元,和付给D的入场费6万元。 1、是否能够主张商场退款?案由是租赁合同还是不当得利?(我只有未拿到手的合同照片,给商场的转账凭证) 2、我以个人起诉商场,主体是否适格?如不适格怎么办?(我以D的公司名义与商场签订合同,公章是D公司,签字人名是我,但合同未在我手中,我只有转账凭证) 3、我是否能主张向D要回6万元入场费?案由是不当得利还是什么?(我有6月19日定金1万元收据一张,6月26起给付的5万元有支付宝转账记录,定金计入入场费共计6万元)

民事相关
2018-08-17 11:17:2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