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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一家教育机构,签了实习合同和培训协议,基本工资3000+培训补贴1000,现在我因为个人原因要离职,我已经在这培训了一个多月,人事部说我没有给公司提供任何服务,我的基本工资还抵不上公司给我培训的费用,所以我没有工资可拿,请问该公司是否违法?

合同纠纷
2018-08-15 20:48:5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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