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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上班路上骑车摔伤,当时以为没事没去看,晚班工作也上了,第二天早上发现牙齿不对劲,后去医院看医生说我下额骨折,住院二十天,我爱人陪护我,医药费和护理费,伙食费,可否有,所有费用公司赔尝吗、

劳动纠纷
2018-08-13 15:48:2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是你自行摔伤还是其他人造成的?若构不成工伤,自行承担费用。
    追问:我这种情呢算工伤,还是算意外保险赔偿
    解答:您好。应构不成工伤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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