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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马上到期,单位没有说续签,同时,本人也不想续签,需要提前跟用人单位打招呼吗?可以合同到期当日跟用人单位走人吗?

合同纠纷
2018-08-11 22:21:5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一般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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