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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遇到的问题是这样的:一直在一家公司(这里称A公司)上夜班,没有缴社保,公司也不提供缴社保。要缴社保需自费缴。已经上了10年。上夜班工作期间,后来利用白天的时候提升自己的学历的,之后又找了一家公司(这里称B公司)上白天正常工作班,与晚班是不一样工种。B公司有缴社医保。 两份工作在时间在完全不冲突,一直坚持五年。现在今年A公司不需要在上晚班的员工,因此公司要辞退。 我是否可以根据劳动法,享受到补偿金。 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合同纠纷
2019-01-19 07:37:4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争取
  • 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入职之后就需要为员工缴纳,所以是先由单位支付,之后在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1、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进行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 职工被辞退,也就是解除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到辞退(解除合同当月为止),从解除合同的次月开始,自己缴费,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每年工作年限发给一个月工资,没有其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欠缴社保情形的,可以通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补缴,如果无法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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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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