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前约定税费由买方支付,但卖方取得房产证未满两年,交易需要另外缴纳营业税,卖方与中介均未提前说明告知买方。交易合同税费分担项如何具体填写,买方可以避免额外缴纳营业税及其他未提前告知税费?卖方与中介是否构成合同欺诈?
-
您好,具体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而定,建议带着合同当面咨询律师。
-
依据合同约定处理。。。。。。
-
公房使用权交易需缴纳税费: 一、房地产登记费50元; 二、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 三、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四、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五、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
中介通常有哪些骗术: 骗术一:骗取“看房费” 某市大多数的房屋中介公司一般实行免费登记,20元看房。王女士在在房屋中介登记了“求租一室一厅”的信息,并在其中3家分别交了20元“看房费”。而四五家中介公司推荐同一套房子,对方解释说,房主登记房屋信息通常是采取“遍地开花”的方式,走完这家走那家,因此,附近一带的房源都是互通的。房源是一样的,而王女士却付了几倍的价钱,每家房屋中介都坚称看房费不能退,她只能吃了“哑巴亏”。 据介绍,目前房屋中介公司租房信息的同化现象很普遍,同一个房源,往往家家都有,换个名称就堂而皇之地贴出去。看房虽说“看到满意为止”,但实际上,把房源信息中对户型、家具家电、价格、地段等要求一一过筛,符合条件的并不多。 骗术二:瞒天过海挣“差价” 要获取二手房交易的真实信息,最重要的途径就是与房主面谈。但是许多通过房屋中介购房的买房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房屋中介总是采取种种借口拖着不肯让买房人与房主见面。据介绍,这其中可能存在着几种情况:吃两边差价、拔高价格、故弄玄虚吊胃口、掌握谈判优势等。 吴先生的购房经历令人深思:吴先生准备购买一套二手房,一家房屋中介的工作人员称有一套标价22.5万元的房子,几经讨价还价后,吴先生终于见到了房主。房主自己诉苦说,这套房子房主自己标价是20万,并留了2万元的还价空间,预想18万左右成交;中介却挂牌22.5万,致使房子一直没能卖出去; 一位业内人士说,通过中介买房做到物美价廉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为真正的好房源一般首先就被房屋中介自己收购了,像一些在求购信息上说“一次性付款”的人,一般都是房屋中介公司。 骗术三:不择手段设骗局 某些公司为了骗取中介费,竟然设下圈套,诱租房者上钩。他们先是告诉租房者有合适的房源,但必须先交中介费才能得到房主的联系办法。而当租房者交了中介费后,房主却往往回一次电话后便再也联系不上了。原来,中介公司与所谓的房主是一伙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骗钱。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