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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朋友是大专的实习生,去KTV面试服务员要求交500元服装费,第一天每人交了200,说是押金,第二天我们两人都交了,签了一个入职申请表,没有签合同,3天培训没有工资,结果说是这边满人了,把我们带到另外一家KTV(具体也不清楚是不是连锁店/分店)然后说是有人带我们培训,后续也没人带我们,就让我们站在门口,服装也没发给我们,然后我们和人事决定明天去找他们退钱(通过微信和面试人员了解到可能不会退钱),我想咨询一下,如果他们不退我们该怎么办,有没有相关渠道可以投诉或者可以帮助我们呢?可以投诉到315吗?

损害赔偿
2018-12-22 05:31:2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实习生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学生实习期间,虽身处实习单位,但目的是把课堂所学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实际运用能力,属课堂教学的延伸,其身份仍然是学生,仍为学校所管理,是在执行学校的安排。用人单位仅仅是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实习场所、环境、条件。学生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身份,与实习单位并无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
  • 实习期一般是没有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法》对实习期并无规定,仅对试用期进行了规定。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当日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而实习期没有,实习期工资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从理论上讲,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到用人单位去实习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一种培训性质的实习,不能算是一种用工行为。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也就是说实习工资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属于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 用人单位拖欠实习生工资,实习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一、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因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反上述规定的。
    第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 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劳动法没有关于实习期的规定,实习期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用人单位实习的期限,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学生,还不是劳动者,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
    2、劳动法只规定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更精确的规定;
    3、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关于实习,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伤害事故,不属于工伤,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可以以雇佣关系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由学校基于与单位之间的实习合同的相关约定主张权利。

    实习期只适用于在校学生。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保险或最低工资的限制,故意与符合劳动者资格的非在校学生签订实习协议,这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实际上即便签订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和非在校学生也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作为用人单位,应该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或与实习生、实习生所在的学校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实习生的实习时间、工作时间、实习费、实习内容等细节。同时用人单位可以为实习生购买商业保险,避免实习过程中发生因工受伤后产生经济赔偿纠纷。
  • 1、如果还是在校学生,与企业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见《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的规定; 2、实习期虽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还是受劳动法的保护。 3、实习期要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见《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57条的规定; 4、福利和加班费应该适当考虑(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实习生的贡献,按照实习生的工资标准的50%-100%支付都可以),岗位津贴不考虑,因为实习生不能胜任岗位全部能力,所以不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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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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