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机器轧伤右手,第三方己付医药费。请问还需要什么赔偿?自己买的保险,保险公司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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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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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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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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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的医疗费,全部由公司承担。
工伤医疗期内,公司必须支付你工资
工伤如果没有导致残疾等级发生,没有其他赔付
你现在有异议,可以去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发生2年内,员工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比较难取证了
建议你先跟单位协商吧,协商不成,再考虑去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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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