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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有一个人已经欠了我钱欠了好多年了,他欠了我50万,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我一直找他要钱,他就是不给,最近,他说愿意跟我签房屋抵押协议,让我先缓一个月,我觉得会不会有诈,房屋抵押协议的作用是什么?具有法律效力吗?

房产纠纷
2018-08-02 10:26:45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个人贷款房屋抵押协议,如果到房产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就是无效的。
    《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 您好,房屋抵押合同是以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抵押合同,其抵押合同的标的物不能转移地点,地理位置和门牌号确定,房屋为房屋所有人或原使用人占有和使用;
    房屋抵押协议,如果没有去办理抵押登记,那也是有法律效力的,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仅仅是不产生对抗效力,但是有合同效力,对双方当事人还是有拘束力的.担保人对债务要承担保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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