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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金吗

劳动纠纷
2019-05-16 15:55: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咨询社保局。。
  • 劳动者的失业金,不是单位办理的。是劳动者自己凭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当地社保局失业处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
    附:《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提前三十天申请,属于辞职,没有失业金n双方自愿解除是单位和职工协商,没三十天的时间限制,通常是因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没办法继续履行合同的n领失业金需要单位解雇并且办理失业备案,你这样情况属于辞职,单位不需要备案,没办法办失业登记,领不到失业金n失业保险缴纳年限是累计的,可以累计到下次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时一起计算
  •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及法院审理终结之日起60日内持《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人员登记证明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终止单、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寸近照2张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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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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