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一个朋友一起分期了一个手机,当时因为我未满十八岁便用了他的身份证分了两个,一人一个,0首付,我们说好的分一年,每个月要还387.5,一年过了,我们都付完了,可是分期付款公司打电话来说我们分的是两年,我也不想付了,那个手机原价才2888,我分了一年都花了4750,两年不得9300啊,我那个朋友又怕又叫我还,我给他说我不还,让公司来找我,请问我拒绝付款会不会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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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支付,他们的行为属于诈骗行为
追问:现在我朋友帮我付了,我朋友又叫我还钱,还收不还他要和我打官司?请问我到底是该还了还是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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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