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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六月三十号,下午有六点多有四个人在我店里吃饭,自带五斤白酒,直到晚上九点多,喝多了就闹事而且还打人并且把我的店砸了,双方都有伤,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民事相关
2019-01-16 13:18:5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有没有报警,固定证据,列明损失清单,拍摄视频取证,监控录像调取,如需律师维权与我联系
  • 这种情况建议直接报警处理。
  • 可能性如下:1.扰乱社会秩序;2.故意伤害;3.不构成犯罪(当事人轻伤以下)。1和2是刑事犯罪,可能会被判刑;3的话就是构成扰乱治安,可能会罚款,拘留,或者带所教育。所有的3条都可以附带民事赔偿(在造成你的财产损失和他人的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刑法》第234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打人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本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
  • 喝酒闹事打人属于寻衅滋事,如果导致他人打成轻伤以上伤害的,则构成故意伤害犯罪。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后果。就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拘留最长期限为37天,待检察院批准逮捕后,正式进入侦查羁押阶段。侦查完毕后,公安机关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到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刑期要看对方的伤情鉴定接结果以及其他一些情节。如果对方构成轻伤,打人者最终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对方构成重伤,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判定犯罪的成立和量刑的轻重要根据许多情节。若是轻微伤,处罚是拘留5--10天,罚款5百元,承担医药费,误工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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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