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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投了十万五千元入股,其中因为为公司付出,公司奖励一万可以抵两万五千元,所以实际出资十万五千元,但股金为十二万元整。现在本人想退股,可是股东协议上写要扣除折旧费一年一万二,去年的分红八千,而且是在八万五千元的基础上扣,并且不允许我转让股份。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这种扣法,合法吗?

公司企业
2018-11-29 08:16:0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股东是公司法上的概念;合伙是合伙企业或者临时合伙组织的经营方式。投资更多的是一个经济概念,我认为可以理解为凡投入资金进行经济活动,都可以认为是投资。 关于你提出的新问题,因为涉及标的金额较大,处理不当有可能给你带来较大的损失,所以,康律师建议你务必在当地聘请一位好的律师为你提供代理服务。律师在这里的解答仅仅给你一个参考,但不能解决你的问题并实现你的权利。这一点希望你能够明确意识到。 关于问题的解答:1.你签订的协议是否是增资入股协议、你是否有有效的股东身份,这直接影响你的权利。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你的股东身份不能成立。具体认定要看协议的内容。 2.公司从管理需要,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任命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就有权聘任经理。所以,你不能对你的职务变动提出赔偿。在劳动法意义上,如果公司的安排侵犯了你的劳动者权利,你有权提出索赔。 3.你准备退股,这要适用公司法关于股东转让股份的规定;如果你签订的协议不是入股协议,则你可以以对方为被告请求判决对方承担欺诈的民事责任。 4.你想要获得补偿,这适用劳动法的规定。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最多补偿12个月(工作12年),但是如果是劳动者自己提出辞职的,可以不补偿。
  •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股东一经出资,成为股东,就不可以退股。只能通过转让,比如转让其他股东。例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分红一般是根据你们协商的股份比例而定!

    一般股份根据所出资金、经验能力来定,根据你们的情况,你和你朋友各占40%的资金股,你同时还占20%的能力技术股!那么你们的股份分别是60%、40%,那么分红比例就是6:4。

    同时你是执行经理的角色,那么你需要每月拿执行经理的工资和年底奖金,一般公司会把年底利润的20%,给予员工分红,其中,执行经理所占比例一般是4%-6%!

    综上,我给你的意见是:
    1,投资资金一样,但你的股份必须多20%,如果对方不同意,那么,这种人不必和他合伙,因为,他不认可人才的价值,和此类人合伙,弊远大于利!
    2,因为多占20%的股份,如果公司遇到不可预知的亏损或其他民事责任,那么你也就要承担多20%的责任。
    3,即使你是老板,但也要按月拿工资,不过这个薪水是根据你的业绩来,而不是固定工资!比如以服装为例,一般执行总经理的月薪是3万,但你们是刚创业,那么你的工资应该是,3000的底薪+效益工资!
    4,签署合同,一定要注明合伙年限,“如本协议有效5年,5年后双方满意,公司发展良好,再续签!发展不好....”
    5,***还有一种方法,就是,以你开公司,他入股的形式来定,那么,你只需要把财务报表给他看就可以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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