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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直招工人的标准都是喜欢那种勤快能干,但是有一个工人每次趁我不注意就偷偷玩手机,刷视频,我觉得他根本就不是来干活,就想来滥竽充数的,这种工人我是绝对要不得的,所以我就想跟他解除劳动关系,谁有解除合同通知书范本,可以给我一份吗?

劳动纠纷
2019-01-17 05:58: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关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的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编号:
    被通知人:
    所属部门:
    因下列第____项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4、单位依法进行裁员;
    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6、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员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10、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劳动合同到期;
    12、员工已达退休年龄。
    13、其它:
    您可领取经济补偿金:____元,其它费用:____元
    请您于前述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注:以前述1至4项、11项原因解除或终止时,需提前30日通知员工;
    本通知一式两份,单位与被通知人各留一份。
    签收栏:
    上述通知我已收取,内容已知悉。
    签收人:
    年月日
  • 解除劳动合同当日,应该结清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和辞职时的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在合同期内一般变更工作岗位需要员工同意,公司无权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但你所讲的情况有点特殊,可以向员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尽量减轻公司责任。 否则一般情况下,公司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合同期内与员工协商解除,需要支付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属于违反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条件
    (1)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向劳动者预告:
    ①使用不合格,即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纪,即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规章制度;
    ③给企业造成损害,即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承担刑事责任,即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当劳动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劳动者本人:
    ①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③企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此协议的。
    (3)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裁员的形式解除企业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这样的条件:
    ①企业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确需裁员;
    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
    但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您好,这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范本,
    编号:

    被通知人:

    所属部门:

    因下列第____项原因,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本单位决定从_年_月_日起解除或终止与您的劳动合同关系:

    1、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4、单位依法进行裁员;

    5、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6、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

    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9、因员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无效;

    10、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1、劳动合同到期;

    12、员工已达退休年龄。

    13、其它:

    您可领取经济补偿金:____元,其它费用:____元

    请您于前述劳动合同解除之日前一周内到单位人事部门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工作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者责任自负。

    特此通知!

    (公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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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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