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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那边有一个犯罪团伙,坑害了很多人的钱财,而且有的时候还会恐吓大家,后来他们就被带走了,好像听说没有批捕令就直接带走了,说这是直诉案件,所以我就想来问一下公安机关案件直诉是什么意思?一定要到法院吗?

刑事案件
2018-07-29 13:42: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案件直诉是在没有经过逮捕程序的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的刑事案件。直诉案件分两种:
    1、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机关审查之后认为没有逮捕必要决定不予逮捕,进而移送起诉;
    2、公、检两机关经过事先充分的协调与协商,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遇到符合直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经提请批捕程序而直接将其移送起诉。例如危险驾驶案件一般适用直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59、160、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在侦查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还要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 你好,可起诉处理,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 你好,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 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直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不采取逮捕强制措施直接移送审查起诉。
    司法实践中,通常把没有被批准逮捕而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并在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称为“直诉案件”。直诉案件与其他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一样,都需经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这三个阶段,唯一不同的是直诉案件缺少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的程序,也就是说,直诉案件跳过了审查批准逮捕环节,直接移送审查起诉。一般来说,这些案件都是危害程度不大,情节轻微的案件。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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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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