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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开办了一个公司,主要是从事于一些手机配件的生产和销售,但是我的公司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商标,所以我个人想要去申请一下商标的注册,我想要了解一下个人申请注册商标条件有哪些呢?2018商标法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

知识产权
2018-10-23 09:58: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以个人为商标申请人需要满足的条件1、自然人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注册的商标需要满足的条件1、商标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来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视觉不能感知的音响、气味等商标不能在我国注册。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标志本身固有的显著性特征,如立意新颖、设计独特的商标,通过使用获得显著特征,如直接叙述商品质量等特点的叙述性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第二含义”商标注册。
  • 所申请的商标权不得与已经授予另一商标注册人的商标权相同或相似。这一点可以通过国家局的检索和审查,或通过提出相似或相同权利主张的第三方所提出的异议,予以确定。

    除了商标局之外,也可以由个体商标代理部门注册。个体商标注册所,可以查询是否在中国商标总局备案。要寻找个休商标注册代理可以通过专门的网络渠道,例如ECVV商业服务网,可以提供各商标注册服务商的信息,方便选择。

    自然人(公民)申请商标注册凭本人身份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凭(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凭证。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需要递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   一、简要说明  《商标注册证》遗失或者破损的,商标注册人应向商标局提出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及时申请补发。  二、办理途径  申请补发《商标注册证》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这里向你推荐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三、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  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申请规费  四、申请书件的准备  (一)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补发商标注册证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具体要求  1、所有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  2、补证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义、地址应与现商标注册人一致;商标注册号、类别应与原《商标注册证》一致。  五、规费的缴纳  补发一个《商标注册证》的规费是1000元。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补证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补证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六、《商标注册证》的领取  《商标注册证》遗失的,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刊登遗失声明,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注册证》破损的,申请人在提交补发申请时应将《商标注册证》交回商标局,如补证申请书件齐备并符合规定,经审查核准后,商标局发出《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收到商标局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因各种原因amp;#251;有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的,到商标注册大厅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应提交以下书件:  1、商标注册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商标注册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领证单位介绍信;  3、领证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该注册商标的《商标公告》复印件,或该商标公告期号及商标注册号。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将《商标注册证》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七、注意事项  1、申请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必须填写清楚、准确,以便于联系。  2、补证与变更名义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前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原商标注册人;如补证申请以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名义提出的,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变更后的商标注册人。如原商标注册人公章已作废的,在申请书上可以加盖变更后商标注册人的公章,但应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3、补证与转让一起办理的,如补证申请以转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转让人;如补证申请以受让人名义提出,补发的《商标注册证》名义为受让人。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如申请人在办理补证申请6个月后还δ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可向商标局免费查询;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负责向商标局查询。  八、特别声明  (一)以上内容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正式发文,因此,所有内容都是指导性的,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二)以上内容于2007年2月修订,如果以后发生变动,或者在办理中与商标注册大厅接待人员的要求不一致的,应以接待人员的要求为准。
  • 哪些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要求商标必须有显著特征,是由商标的识别作用决定的。商标在市场上使用时应能很明显地让消费者辨别其为商标而非装潢或说明之类。因此,具备显著特征、便于识别是商标应当具备的必要条件。
    除了具有显著性,按照《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为商标。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或者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标志、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6)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本商品的通用名称是指在某一范围内约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的名称。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禁用为本商品的商标,一方面是因为其不能区别不同经营者,不具备显著性;另一方面是防止通用名称和图形不公平地为独家所垄断。
    但是,此类名称或图形如果与具有显著性的标志组合为一体申请注册则可以获得核准。
    (7)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或图形,是各经营者在其商品或服务上常用的说明性的文字或图形,属共用的范畴,应禁止独家垄断。商标的文字或图形如果是间接描述或仅仅暗示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等特点的,或者商标的其他部分具有显著性的则可以获准注册。
    (8)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9)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夸大宣传其使用商品、服务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并带有欺骗性的,禁用为商标。但夸张而不带有欺骗性的,不受此限。
    (10)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均属本条款禁用范围。
    (11)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
    地名作商标易被认为表示商品、服务来源于某地,缺乏区别不同经营者的作用,也不宜一家独占。因此地名禁用为商标是国际惯例之一。
    除了以上内容外,《商标法》还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如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也不得抄袭摹仿他人驰名商标。
  • 您好!注册商标需要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北京)办理,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注册商标需要有个体工商户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没有这个证件是不能注册商标的。最后要起商标名,然后查询,能注册的话,就可以设计或者选择一种字体,制作申请文件,上报国家商标局。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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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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