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5年元月借给朋友50万人民币,当时说好3年内还清,16年还5万以后再没还过,17年和他联系他的手机号和住址都换了一直没联系上,直到今天通过朋友知道了他的手机号,然后联系了他,但他还是以各种借口不还钱,我想起诉请问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谢谢!
-
三年按理说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但是有各种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可以重新起算。我前面刚办了一个案子和你这个很像,建议你联系我详询,联系方式网页上有。
-
可以起诉,如果借条或者其他证据证明了你们的还款期限是三年,则可以收到法律的保护
-
你好,你应该尽快起诉到法院维权。
-
你好,可以起诉,但是你这个可能诉讼时效上有问题,能否重新打个借条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