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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本人在闪修侠(一家上门修理手机的公司)更换苹果6s手机内屏和外屏,消费299元,保修期半年。四天后(7月9日),手机左上角出现一道裂缝。第五天(7月10日晚),手机突然黑屏,此后无法开机。在此期间,手机未曾摔损和碰撞。 7月11日,联系闪修侠保修。上门维修员检测称为内屏原因导致黑屏,外屏未见撞击点,非人为摔坏。闪修侠认为是人为损坏拒绝保修。 在此期间多次联系12315和12345,闪修侠均拒绝保修,不承认是屏幕质量问题,调解失败。 求助各位律师朋友: 1、有保修单写明保修半年,是否可以以违约投诉到工商局?工商局是否会调查解决? 2、若走诉讼渠道,是否可以以屏幕质量为假冒伪劣为由提起诉讼? 3、除此之外,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解决问题?

损害赔偿
2018-07-24 12: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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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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