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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公寓公司租了公寓,签了合同是一年,然后租金是押一付一,提前退租不退押金。但是我住了三个月,楼上的ktv每天唱到晚上两点多,严重影响我身体健康,我和公寓公司协商退一部分押金,他不同意,这个我可以报警吗

合同纠纷
2019-01-13 12:16: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对于你觉得ktv影响休息属于扰民可以报警。但你与房东的纠纷属于民事,警察通常不会管。需要协调,协调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 如果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申请离职就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义务,三十天届满,你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解除。
    你提前一周申请离职,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公司批准你的离职申请,但并不等于接受你提前一周才申请的做法。所以公司扣你工资(应支付你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无不当。
    你连与公司签订的是哪种类型的劳动合同都搞不清楚,对问题的解决就有相当难度。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一年期限的试用期显然违法。
    其次,如果公司在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没有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间的劳动合同,还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 1、并不是非得要有书面的协议才叫租房协议,协议有口头的及非口头形式的,没有书面协议的依合同法规定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是未成年人,从轻或减轻处罚。
  • 可以报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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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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