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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于接触的公司上层的公司机密,所以我在今年打算辞职回老家的时候,公司就要和我签订一份竞业限制的协议,我打听了一下,如果要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话,那么公司还会给我一定的竞业限制的补偿金,所以我就想问一下竞业限制补偿金额是怎么算的,有具体公式吗

合同纠纷
2018-12-22 13:52: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数额,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规定,一般尊重双方的约定。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而劳动者又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那么经济补偿怎么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以下简称《解释四》)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纠纷的司法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这是竞业限制生效的条件和劳动者遵守竞业限制义务的前提。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 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约定每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中已经包含竞业限制补偿金,司法实践中对该约定是否有效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对此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也不同。
    不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明确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只能是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支付。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应当认定该约定无法律效力。
  • 你好。竞业限制补偿金计算标准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6条规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标准的确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标准应是劳动者前12个月所有收入的平均值,包括基本工资、生活补贴、津贴、奖金、加班费等各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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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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