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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这段时间我正准备买房子,但是我手头也没有一百多万,根本就付不起全款,所以我就去找我爸爸商量对策,然后我爸爸跟我讲,我可以去按揭,但是我同事跟我讲是可以去贷款的,我就有点不懂,请教一下大家,按揭和贷款有什么区别?

房产纠纷
2018-11-06 16:23:1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揭和贷款的区别如下:(1)商业贷款是买房者向银行借钱的方式。通俗的说就是你用你买的房子作为抵押物,跟银行签订商业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这种贷款必须要付利息,你要按照合同约定向银行还清本息,然后拿回抵押品“房屋所有权证”与“土地使用证”,也就是说你在还清贷款之前,房子的所有权还不是你的,如果违约,银行有权对房子进行处理。
    (2)按揭就像现在的分期付,你可以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只要钱全部付完,房子就是你的。不过按揭售楼会涉及到三方债务关系,一是买房者,二是卖房者,三是银行。流程是银行和卖房者签订相关合同,预付部分费用,然后买房者凭该合同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卖房者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只要定期向银行付款,直到付清,按揭过程才算结束。
    (3)商业贷款也属于抵押贷款,要凭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等办理贷款。其基本程序是在买房者先取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办理他项产权证,以产权证抵押而持有他项产权证。
    (4)按揭是在买房者还没取得产权证的情况下进行的。一般是先办理他项产权证作为抵押担保,产权在付清购房款后由房地产开发单位转给按揭受益人,所有权证由按揭人持有。
  • 按揭就像现在的分期付,你能够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获得房子的所有权,只需钱悉数付完,房子就是你的。不过按揭售楼会涉及到三方债款联系,一是买房者,二是卖房者,三是银行。流程是银行和卖房者签定相关合同,预付部分费用,然后买房者凭该合同与银行签定按揭合同,由银行向卖房者付清余下的购房款,而买房者只需定时向银行付款,直到付清,按揭过程才算结束。
    贷款,要凭土地运用权证、房子所有权证等处理借款。其基本程序是在买房者先获得产权证的前提下,处理他项产权证,以产权证典当而持有他项产权证。
  • 本质上是一样的,按揭也是一种贷款。
  • 一、按揭买房基本条件
    1、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确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已与公司签订了《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根据个人信用情况,并已支付了银行规定的首付款比例,较低为30%以上;
    3、贷款金额根据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职业、教育程度、还款能力、所购住房变现能力等情况确定。
    二、按揭买房提供资料
    1、购房人与公司签订的《市商品房预(现)售房买卖合同》、30%以上房款收据;
    2、购房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购房人收入证明(银行提供置于售楼处)。
  • 一、如何按揭贷款买房  1、填写抵押贷款申请书、提交审核;  2、进行房产评估(先交300元评估费)、贷前调查、审批;  3、审批通过,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签订合同);  4、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合同定期归还贷款本息;  5、到期还贷;  6、办理抵押房屋的撤押手续。  二、按揭贷款买房要如何办理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   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按揭买房过程中要注意提供真实资料,还要小心贷款申请不成功,让开发商没收购房定金。此外还要注意最好不要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出租抵押房,要履行告知义务;认真履行还款义务,避免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等,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按揭贷款对借款人来说有风险吗?   按揭贷款对于借款人来说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具体如下:   (1)对自身收入预期存在偏差。由于借款人对自己的收入期望值过高,实际收入增长水平没能达到预期目标,造成还贷能力不足。   (2)失业或经营失败。由于借款人被解雇、所在企业遭遇破产倒闭或借款人自身经营失败,失去还款来源。   (3)道德与信用风险。在社会信用需要普遍提升的时候,不排除借款人主观上有赖账心理,特别是当担保条款对借款人约束力不强或抵押物执行比较困难时,信用风险尤其突出。此外,如果市场出现大的起伏,当房产贬值较快的时候,借款人心理上就有不平衡,从而对还款产生抵触情绪。   (4)意外伤害、灾害风险。借款人因意外伤害造成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失去收入来源。或由于火灾、水灾、风暴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失去还款能力。   按揭贷款买房后,无力偿还房贷怎么办?   办理按揭买房后,按照合同规定每月偿还一定的房贷,一半都能按期归还,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工作变动、家庭收入突然减少或疾病等原因,有的贷款人确实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1)申请延期还贷。借款人在原按揭合同履行期间,如不能按照原还款计划按期归还贷款,可向贷款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书面申请,经贷款行批准后,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延期还款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同时担保人在延期还款协议上签字。   借款人申请借款延期只限一次,原借款期限与延长期限之和最长不超过30年,原借款期限加上延长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延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已计收的利息不再调整。   (2)转让、出售房屋。征得银行同意,将购买的房屋转让、出售,用转让、出售所得的款项归还贷款;由新的购买者与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购买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虽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之银行通过拍卖或是诉讼来解决,要主动得多,经济损失也更小。   (3)拍卖房产。银行拍卖你的房产后,会只扣留你欠银行的款项部分,包括:未尝还本金+利息+罚息,如果还有多的将会退还给你。   按揭贷款买房要注意什么问题?   (1)提供真实资料。   如果按揭购房者向银行提供了虚假材料,则可能带来比较严重的影响:轻则影响银行审查,最终不能发放贷款,实现不了自己的居住梦;重则可能因为个人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办理按揭贷款,造成开发商据此要求购房者承担逾期交付办理按揭资料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违约责任,支付相当数额的违约金。   (2)小心贷款申请不成功,让开发商没收购房定金。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交付定金时,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因按揭贷款未能获银行同意导致购房者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的,开发商应当全额退还购房者缴纳的购房定金,从而避免购房者的定金损失。   (3)最好不要签订“连带违约条款”。   一般情况下,不要同开发商签订“连带违约条款”。如果一定要签或者已经签订了类似条款的购房者,一定要注意还款的及时等情况,避免因为个人在还款等方面出现违约,造成开发商回购或处分抵押担保物的情况出现。   (4)出租抵押房,要履行告知义务。   投放者按揭贷款购买的住房,在贷款期间进行出租,一定要将房屋正在返还贷款,并已经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只有购房者履行了告知义务,如果因无法还贷而导致银行行使抵押权,购房者才能免除对承租人的赔偿责任。   (5)认真履行还款义务,避免银行提前收回贷款。   借款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及金额履行自身的义务,如果实在需要提前还款,则需要提前做好相关的工作,避免给自己造成损失。   (6)贷款还清后要及时注销抵押登记。   购房者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一定要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相关凭证,及时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以确保物权的完整性。只有这样,购房者才能规避因没有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而带来的可能出现的相关纠纷或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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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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