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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2018年7月七号发生一起车辆碰插事故,当时也没有在意,只顾开车,对方猛加油门我逼停,结果我还是加速离去了,之后我也报警了,也有报警通话记录,过了十天左右交警通知我处理交通事故,我也去了,当时没有出示报警通话记录,之后我把对方修车的钱也给了,交警让对方走了,反而把我车辆扣了,最后还要说我是肇事逃逸,让我过几天去接受处罚。,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8-12-26 04:08: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建议您和交警描述详细情况,按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如果对认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对事故车辆进行扣留进行检验和鉴定,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 根据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如你所述,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你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或提起民事诉讼,视具体情况,要求肇事者、车主和其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鉴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具体数额可根据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年龄(是否为18岁和60岁)、户口(农业和非农业户口)等确定。 -法律依据: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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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