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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发生剐蹭,我当时没有发现,开车走了,后来交警通知我让我去处理事故,另一方说我肇事逃逸。后来对方不再追究是不是肇事逃逸,但是要我给对方修好车,还以剐蹭他的车会造成他的车贬值为由要我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否则他不在认定书上签字。他的要求合理吗?若是认定我肇事逃逸,我会承担什么责任,要给对方赔偿损失吗?

交通事故
2018-04-19 02:28: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依据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依法处理!
  • 要赔偿对方损失
    追问:我赔偿他的经济损失是哪方面的什么经济损失,车不是给他修好了吗?
  •   交通肇事逃逸罪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   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后,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积极赔偿的,可以争取缓刑。但法院是否宣告缓刑,还要由法官对案件审理后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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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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