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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一个化工厂里面上班,我们工程队最近是需要进行一个工程机械的租赁,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可以进行租赁合作的公司,但是听说还需要缴纳租赁合同的相关的税费。请问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增值税是怎么算的,有谁知道吗?

合同纠纷
2018-10-08 13:37: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提供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适应的税率都是17%。任何企业,都不可用合同来约定税率,所适应的税率都是法定的。
    1、机械租赁属于「有形动产租赁」税目,适用税率为17%,征收率为3%,编码简称为「经营租赁」,以下简称干租。
    2、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1%,征收率为3%,编码简称为「建筑服务」,以下简称湿租。
    3、干租方式下,一般纳税人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全国各地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的时间如下:
    上海市为2012年1月1日
    北京市为2012年9月1日
    江苏省、安徽省为2012年10月1日
    福建省、广东省为2012年11月1日
    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为2012年12月1日
    其他地区为2013年8月1日。
    4、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5、湿租方式下,如果承租方采购并供应建筑施工设备所需的燃料,属于甲供动力,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企业所得税和会计核算方面,无论是干租还是湿租,纳税人支付的机械租赁费,均属于建造合同成本,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其他直接费」科目下核算,取得合规增值税发票可以在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7、如果自其他个人租赁机械设备,需由个人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出租方除需缴纳增值税以外,还需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 你好,工程机械租赁是属于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根据中国的财税2016第36号附件一: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规定:(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但是从2018年5月1日起17%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6%。
  • 如果机械租赁公司2016年5月1日后,租给建筑企业工地上的设备是2013年8月1日之后购买的,则租赁公司按照17%计算征收增值税。
  •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  第二百一十六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
    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
    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
    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
    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二百二十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
    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 租赁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为了尽可能避免在租用过程中产生不必要争议,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相关事项。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二、 租赁合同之租期条款
    在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租赁期限,明确租赁的具体起止日期,如承租方超过租赁期使用租赁物,应支付给出租方超时使用的租金。
    三、 租赁合同之租金条款
    1、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2、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四、 租赁合同之保证金条款
    在租赁物租赁合同订立时,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尽量避免风险,预防欺诈,承租方应在合同订立前交给出租方一定的保证金或押金,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租赁物价值范围内决定押金的数额。同时对于保证金退还的条件,应进行明确约定。
    五、 租赁合同之转租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是否可以转租。
    六、 租赁合同之妥善保管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如果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及配套设施损毁、灭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赁物,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七、 租赁合同之维修责任条款
    在合同中,对维修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出租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但也可以约定由承租方承担维修义务。
    八、 其他事项
    在合同中,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双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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