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辆报废车借给朋友,他又借给他的朋友,他的朋友没有驾照还是酒驾,结果撞死人了,请问我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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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国施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任何人均不得买卖报废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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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对无证驾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受害人有经济损失的,还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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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驶撞死人处罚,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
1、酒驾和醉驾有着本质的区别,醉驾直接入刑(坐牢),酒驾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后果。
2、在未饮酒的情况下,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在酒驾情况下,造成一人重伤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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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开报废车,交警扣车和扣汽车驾驶证后会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具体规定如下: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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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