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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6年3月份到XX习,到现在2年多了一直都还是实习见习的只有1800的工资啥都没有,除了过年3天假其余法定假日都上班且没有工资,劳动法对这种情况有规定吗?

合同纠纷
2019-01-03 10:35:5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以提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夜班工作时间的规定:《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

    每天8小时工作制是没有任何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8小时全是夜班也是允许的,但如果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领导以你们“一个月平均算下来每天都没有工作到8小时”为由,既不加人也不加工资,并无不妥,但你们有很长一段工作时间是上通宵的夜班,如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167.4小时,单位就必须向你们支付加班费,按普通的每天八小时来计算你们的上班时间,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因此,你只有在清楚了你现在的班次执行的是什么工作制后,才可能对以往的经历和遭遇,做出合法权益是否受到侵害的结论,然后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关于实习期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实习期没有确定的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是实习,那就不存在建立劳动关系的问题,多久都可以。
    但如果是试用期,那就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来设置试用期,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   最新《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内部已经初步确定,《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放假安排方案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amp;lt;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amp;的决定》,参照往年国务院办公厅下达的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并结合中国当前工作实际,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做出的实际做出的。2013年节假日放假安排方案须报请国务院批准方可生效,最终方案将于2012年底予以公布,届时将以通知的形式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便于相关单位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2年12月30日至2013年1月1日调休,放假3天。其中2012年12月30日(星期日)公休,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2013年1月1日(星期二)为国家法定节假日,2012年12月29日公休调至2012年12月31日(星期一),即2011年12月29日(星期六)、2013年1月2日(星期三)照常上班。  二、春节:2013年2月9日至2013年2月15日调休,放假7日。即2月9日(星期六,农历除夕)公休、2月10日(星期日,农历正月初一)、2月11日(星期一,农历正月初二)、2月12日(星期二,农历正月初三)为法定节假日,2月10日(星期日)公休调至2月13日(星期三),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公休调分别调至至2月14日(星期四)、2月15日(星期五),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三、清明节:2013年4月4日至6日调休,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四,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5日(星期五)、4月6日(星期六)公休,4月7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四、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公休调至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5月1日(星期三、“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即4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5月2日(星期四)照常上班。  五、端午节:6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其中6月12日(星期三,农历端午节当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为公休调至6月10日(星期一),即6月7日(星期二),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日)、6月13日照常上班。  六、中秋节:2013年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农历中秋节)法定节假日,9月21日(星期六)公休日,9月22日(星期日)公休调至9月20日,9月22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七、国庆节:2013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其中10月1日(星期二)、10月2日(星期三)、10月3日(星期四)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日)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分别调至10月4日(星期五)、10月7日(星期一)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10月8日(星期一)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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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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