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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广州已经漂泊了十多年,现在我终于积攒了100万,所以我想要贷款买一个房子,但是我听说广州是不是要征收房产税了,我不知道房产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并且不知道房产税我是一个什么东西,我想问下最新的房产税计税依据有哪些?谢谢解答!

房产纠纷
2018-12-16 01:06: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
    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
    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从租计征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称为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注意事项1、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对投资联营的房产,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予以区别对待.共担风险的,按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计缴房产税.
    2、对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在计征房产税时应以房产余值计算征收,租赁期内房产税的纳税人,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新建房屋交付使用时,如中央空调设备已计算在房产原值之中,则房产原值应包括中央空调设备;旧房安装空调设备,一般都作单项固定资产入账,不应计入房产原值。房产税计算方法从价计征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减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年税率1.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纳税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 您好!关于房产税的问题,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 一、房产税的税率

    按照规定,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实行从价计征的,税率为 1.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

    二、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余值,二是房产租金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为计税依据。

    所谓房产的计税余值,是指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自然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
  •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出典的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  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征税范围: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 房产交易要交的税:1、过户费用;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2、非普通住宅交易时契税按房价5%缴纳,无论取得产权满不满五年,都要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万分之十的印花税。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价1.9%交纳,其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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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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