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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同意了,行政不签怎么办?能不能作为辞职通知?

合同纠纷
2019-07-06 05:41: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以书面形式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就符合法律规定。如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电话咨询。
  •   当事人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通常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可以直接离职。
      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双倍工资赔偿。
      
  • 提出辞职30天之后可以走。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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