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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家里面非常的贫困,他觉得上天对他不公平,于是他就去抢劫了别人,他抢劫的那个人一直反抗于是他就拿刀捅死了别人,我不知道她这算不算牵连犯,想咨询一下律师牵连犯案例能不能给我分析一下?奚望律师解答一下

刑事案件
2018-07-12 11:22:13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抢劫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结果加重犯的范畴。以下为您提供牵连犯相关案例以作参考。例如:被告人王某,产生了骗钱发财的念头。经考虑,决定冒充某公司的一位副总经理,以帮助购买紧俏商品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第一次行骗,骗得某县供销社5000元预付款,尝到了甜头,决定继续干下去。王某为了使别人对自己的副总经理身份深信不疑,私刻了某公司的一枚公章,伪造了证件。随后两个月,王某采用同样方法,共骗取钱物合计人民币6万元。这是一起典型的手段牵连犯罪案件。被告人王某的目的是骗钱,其骗钱的手段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属于数种犯罪行为在处理时作为一罪的情况,即形式上似乎是数罪,实际上并非数罪,因此不适用数罪并罚。谢谢。
  • 您好。我国刑法理论通行的观点主张,对于牵连犯,应按法定刑最重的一罪从重处罚,而不实行数罪并罚。但是,在我国刑法中,也有对牵连犯实行并罚的立法规定。牵连关系的判断:主观上其数行为须具有犯罪目的同一性;在客观上存在目的行为与方法或手段行为的牵连或者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的牵连。其中一个罪的社会危害性体现在另一个罪上。典型例子:如为了诈骗而伪造有关证件、印章,司法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后枉法裁判等。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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