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了合同,之中一条写到房屋租赁税有租方交,但是我们一直都请人打理忽略了交税,现在房东要把房子卖了,税局要求把之前的房屋租赁税交清才能过户,然后房东找我们商量交费,后来我以为他自己找关系把税费交了,后来房东打电话来说你没交房屋租赁税说我违约要求解除合同,然后又和另一个人签合同了,请问他有权转让吗?因为合同写明不交租3个月才违约,但是没写不交房屋租赁税违约的,
总结!第一我一直交租有没违约,
第二他这样不经过我通知又转让下一位这是否违反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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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看合同之间的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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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一、补偿违约金后房东仍然不退换房租怎么办 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约定,需要严格实行约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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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判定: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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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业主在签了卖房合同生效后,再与别人签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无效。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由原业主负责。
2、原业主跟别人签了卖房合同,但未实际生效,所有权属于原业主,再与第三人签订出租合同,该租赁合同有效。
3、《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第一百五十条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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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