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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83岁,原县农场职工,连续工作20年,82年因工伤,办理了退休,就是河北省人们政府制的小红本一个。当时51岁,退休本上清楚的写明了,每月按正常工资的百分之75,发退休费,82年退休费是31.5元,生活补贴5元,到96年的时候涨到213.99元,97年的时候,什么也不说每月就发100元了,到2006年,多次找过单位才每月涨到166,66元,一直发到现在,单位也没有给办正式退休,也没有给办理社保,2008年的时候说交几万,给转接社保,当时一是没钱,二是我当时已经71岁了,现在我申请单位补偿97年以后的退休费,单位把这个事情推到劳动仲裁那边,说按劳动仲裁执行,可是劳动仲裁又说超过60岁后的不予受理,我现在真的不知找那个部门管理此事了。

劳动纠纷
2018-07-11 09:32: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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