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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叔叔最近查出来得了癌症,他想在生命结束之前,把自己的遗嘱给立好,为了使遗嘱更加合法且更加有效,所以他就想找一个律师来见证一下,这样的话,到时候也不会有什么争议,想问一问最新的律师遗嘱见证规定有哪些?内容包括什么?

继承
2018-09-22 08:10: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无修改、补充的,遗嘱人应当在见证律师面前确认遗嘱内容、签名及签署日期属实。遗嘱人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有修改、补充的,经整理、誊清后,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见证律师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思表示代写遗嘱。见证律师代写的遗嘱,应当交遗嘱人核对,并由其签名并加按手印。以上情况应当记入谈话笔录。代写遗嘱另行收费。
    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见证的,见证律师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见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您好,按照您的描述,您叔叔已经拟了一份自书遗嘱要找律师见证的话要有以下流程:首先是您找律师与您叔叔签订协议、与立遗嘱人签订协议并留下委托人、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复印件;其次是律师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其次律师要作调查笔录;去见立遗嘱人并为其作笔录(内容为了解立遗嘱是否真实意思表示等);最后是律师制作见证书,一式三份,律师所备案两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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