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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之前有一个同事,她因为个人问题的原因,然后就有一个人来单位找他算账,好像说是要把他的脸给毁容,然后那个人因为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给抓了我想要了解一下寻衅滋事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这种情况的呢?那个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

刑事案件
2018-07-09 10:43: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悉,现在回复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案(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 这个内容比较多,我无法给你一一列举。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相关的内容如下: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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