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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是在北京工作的,我的这份职位是北京那里的,所以我想问一下关于北京的一些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因为听说那里的跟其他省份的是有一些细小的差别的,所以你能告诉我吗?北京劳动合同实施细则2018年最新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纠纷
2018-09-03 05:14:2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细则如下方面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
    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依北京市有关规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劳动合同的内容可分为两方面,一方面是必备条款的内容,另一方面是协商约定的内容。《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是进入新企业报到后,第一份需要劳动者亲自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是每个劳动者依法获得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证件,更是企业依此管理员工和兑现承诺的依据。因此,应当予以高度关注。
    《劳动合同》基本上是由企业事前草拟好的一个“格式化”的文件,只是因岗位不同、工作标准不同、责任不同、劳动者的能力不同等等,在具体填写时,一些数据和文字描述有所不同而已。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所以,既然是一份双方协商一致的书面文件,劳动者就可以参与制定。
  • 你好,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的规定,你们在签订这个劳动合同的时候,你要注意一下,你们双方的身份的信息是否完整,还有,你们约定的必要信息是否都有,或者是,你们的约定,有没有违反这个法律的约定,最后,你门签上名字,就可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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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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