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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公两个人都退休了,现在我们两个人没有住的房子之前都是住的单位上的宿舍,所以我就想请问一下律师,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两个人都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住房补贴大概,应该,一个月多少钱呢?有人知道吗?

劳动纠纷
2019-02-15 23:48: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关于给予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有关文件依据

    一、国资厅发分配[2006]3号文件,不但没有禁止发放住房补贴,而且要求参照所在地单位公务员标准执行,取消住房补贴是违背政策规定的

    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核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厅发分配[2006]3号)文件中对于住房补贴有明确的要求:参照所在地单位公务员标准,并结合本企业职工住房的实际情况和企业经济承受能力确定。

    2、《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文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不论隶属关系,都应执行所在市(县)人民政府对房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规定。

    二、国务院规定房改政策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省份的不同,存在差异是正常的,不能做为不发的理由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字【1999】56号)第四条规定:按照房改属地管理的原则,驻济以外的省属单位执行所在地的有关政策,核心驻济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第五条、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是省委省政府为加大住房货币分配力度,进一步增加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而采取的重大措施。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本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的计提发放和管理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

    2、《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的通知》(鲁财综字[2000]7号)文件中也要求:给离退休人员发放住房补贴,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做好计提和发放工作,把省委、省政府对老同志的关怀落到实处。核心驻济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3、《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提高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的通知》(鲁财综[2001]74号)文件明确指出,考虑到今后离退休老同志住房维护方面开支明显加大的新情况,为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受大的影响,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将驻济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比例,由现在的10%提高到35%,与在职人员一致起来。计发住房补贴的月工资基数仍按鲁财综字[2007]7号和鲁财综字[2000]30号文件规定执行。

    文件还要求:驻济以外省直单位的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发放比例,按照房改政策属地原则,一律执行驻地住房补贴政策和标准。

    提高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比例,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怀和照顾,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有关规定作好发放工作。

    三、任何企业都应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政府的政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章总则中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八条中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四、给离退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是企业劳动者劳动福利的延续,适应《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平等的“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章总则中第三条规定: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   天津重度残疾人怎样申请护理补贴?   一、申请护理补贴材料   申请护理补贴对象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天津市城乡居民特困救助证》等原件、复印件。   二、申请和审批程序   (一)申请   申请护理补贴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并填写《天津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附件1)。   (二)公示   街道(乡镇)残联,按照要求审查护理补贴对象的申请材料,对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护理补贴对象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张榜公布7天,做到护理补贴的条件、标准、对象情况“三公开”。群众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护理补贴对象的相关材料和《天津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员汇总表》(附件2)报区县残联。   (三)审批   区县残联复审核定后,将符合条件的护理补贴对象相关材料及时录入《天津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业务管理服务系统》。   (四)确认   市残联在系统上审核确认。  
  • 你好,补贴标准如下:商品住房补贴标准为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90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补贴;144至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该时限内购买的二手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含144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1.5%补贴;144至180平方米的(含180平方米),按购房款总额的0.5%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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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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