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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亲于05年5月19日晚上在上班时间捧着10只8KG的产品搬到箱子里的时候摔了一跤,后果很严重,导致左髌骨粉碎性骨折。当天晚上,厂里的人把她送到镇上的医院,车间主任挂号却挂的别人的名字。第二天手术也是在那家医院做的。车间主任还拿来了3000元钱,说是垫付医药费。还说了一些冠冕堂皇的话,让我们放心,厂里会处理好的,还会给我们生活补贴之类的话。我们就这样全把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关于挂号挂的别人的名字是因为妈妈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那个人是参保的。妈妈在医院住了1个月,回到家一直躺在床上一直到我做产的时候勉强爬起来(撑着拐杖),那时已经有四个 多月了。在这以后,厂里每月都有12元/天*20天=240元的算是工资托人捎给我们。一直到快过年了,我们去了一趟公司,主要是把医药费给报了。到了那里公司领导说这件事情他们不清楚,车间里没有报上来之类的话,等看了病例卡后,又说那个挂号本里的人也是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这就需要厂里自己来承担这批费用。第一批医药费是给报了,我们想了解厂里的态度,但是他们没有表态,先把腿看好了再说了。就这样,到了做第二次手术(06年3月8日),之前我们又去了一趟公司,我们要求先领点钱去做第二次手术,还有挂号挂谁的号等。他们说领钱没有,等做好手术来报吧,还说这么久了,腿不会是装的吧(很难听的话)。关于挂号,反正那个人也是没有参保的,就随便你们吧。当时我们很生气,又觉得无助,第二天我的丈夫又去了一趟公司,态度稍微好了一点,说哪天做手术钱来领好了。我们又一次原谅了他们。5月份我妈妈去报第二批手术费时,我们要求做个了断,他们又以等腿看好了再说来唐塞我们。等到7月份,那个给我们捎工资来的人说这个月没有工资了(正好拿了一年),我和妈妈又去了公司。他们起先还是说你的腿好了吗,没有的话再去看,看了后医药费来报好了。后来又说公司是由24个股东成立的,你们要么先去做个伤残签定,我们也有个赔偿数。我们又一次听信了他们傻乎乎地去了劳动局,到了那里我们先让工伤科的人看了妈妈的片子,他说最多九级。后来问我们你们的工伤认定书呢。我们没有,我跟他说了事情经过,他说你们已经超过工伤认定期限,无法再做签定了。劳动局的人说像我们这种情况只有一条可走了,那就是通过当地的工会来解决。

劳动纠纷
2006-08-05 19:27: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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